食品放心工程
(一)指导思想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食品卫生整治与建设,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开展食品质量认证,推进食品标准化生产,完善食品监管机制,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使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得到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抓好食品污染源头的整治和市场准入两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油、水果、蔬菜、豆制品、肉、水产品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菜篮子”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性提高,群众对整顿结果基本认可。
(三)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净化市场环境、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艰巨性,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松懈,措施上不能有半点削弱,必须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从源头抓起,彻底根除破坏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把该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确保食品放心工程顺利实施。
2.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
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快速通道,互通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阶段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各相关部门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要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区卫生局要认真推行食品卫生监督分级量化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强化日常监督,组织对重点食品的检查和抽检;新都工商局要加大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的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的管理,指导和督促农贸市场改超市和鼓励联锁经营进农村的工作;质监新都分局重点抓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推行食品企业质量认证,建立质量管理体糸;区农业局、区畜牧局重点抓好蔬菜水果滥用农药和饲养供人食用的畜禽违法添加瘦肉精、激素以及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的整顿,查处违禁农药生产销售者,宣传指导农药的生产和使用。
3.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区级有关部门要抓住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批发交易和消费环节,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菜篮子”、“米袋子”类的食品,抓源头。捣毁制售此类食品的黑窝点,取缔无证经营,及时查处大案要案。大的突击行动由各单位的领导亲自组织部署和带队,保证人力物力,使整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
4.加强检查,查处案件。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络,对触犯刑法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结合。
5.严格管理,强制检验。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由卫生局和质监局进行强制抽检,取得市场准入资格方可允许进入市场,对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坚决收缴。进一步完善商家进货检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6.强化监督,净化市场。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使消费者了解制假动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扩大线索来源。公开举报电话,区卫生局:83013068,区卫生执法监督所:83971764。
7.开展法制教育,提倡诚信经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在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开展诚信教育,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
8.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和以权谋私、渎职犯罪的人员,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
9.打劣扶优,树立品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技术优势,指导企业进行设备改造,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卫生安全质量,树立一批群众信得过的食品品牌。
10.深化改革,加强法制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依法行政、合理、公开、公正、和行政效率原则。查办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处罚得当。贯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组建应急处理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公布值班电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放心药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抓住与人民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狠狠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标,加大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工作力度,推动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区医药经济发展创造出好环境,确保消费者用上放心药,推动放心药工程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治理并坚决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破坏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药品流通向集约化、规模化现代经营方式发展。不断完善农村药品集中配送,进一步降低药品经营成本,保证群众用上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
(三)工作措施
1. 严厉打击
继续贯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由区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新都工商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联合组织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的活动,并突出下列打假重点:
(1)药品。国家、省药监局通报的假劣药品;市药检所抽验中发现的假劣药品;群众举报的假劣药品;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被假冒的药品。
(2)医疗器械。主要是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大型诊断仪器。
(3)经销商。主要是药品批发商,重点检查其经营行为包括招商经营、擅改经营方式、超范围经营等,同时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户。
(4)区域。加强对区市、区县交界地域和药品批发企业相对集中地域的执法检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监管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区级有关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中,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逐步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坚决查处无证以及超范围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查处取缔行动,对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要对区内医疗机构、社团办医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中药饮片质量全面检查,加大药品抽验,确保药品质量。
要开展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行为专项清理。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3.加强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
要在完善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建立管理相对人诚信体系、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和企业良好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并及时将经营信誉好的企业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形成市场诚信机制。
要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巩固推行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成果,及时协调解决农村用药集中配送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完善农村用药集中配送工作,规范农村进药渠道,确保农村用药安全。同时鼓励支持企业强强联合,强弱兼并,推动连锁零售门店上规模,上档次,促进药品市场优化整合、合理配置。
要大力推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与此同时,在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硬件改造过程中,首先推进“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规范药店”创建工作,要求只有达到“规范药店”创建验收标准的药品经营企业,方可申请GSP认证,以此作为前提,进一步推动药品经营及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从而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要积极开展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建立经常性的普法教育宣传制度,在社会公众间进行广泛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强化对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的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增强他们合法经营、合理用药的意识;三是建立和完善举投诉渠道,发挥社会、公众、舆论监督作用,从而推动整顿药品流通秩序的顺利进行。
要加大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的案件一追到底,决不手软。同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管,对执法人员通风报信、循私舞弊、严重失职等违纪行为坚决查办,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和执法的公平、公正,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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