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简介
(1)贯彻执行卫生、中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卫生(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实行全区卫生行业管理。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区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3)统筹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全区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初级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
(4)监督管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社会公共卫生等;制定食品卫生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5)负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病情等突发性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监测、建筑工地消毒管理及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7)负责贯彻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卫生执法工作。
(8)负责公民献血的日常管理工作。
(9)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精神文明及行业作风建设。
(10)制定医疗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11)制定全区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负责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专项技术的贯彻实施;组织推广母婴保健及其他生殖健康的适宜技术;负责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3)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区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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