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中医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的技术水平、医疗护理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医(专科)、中西医结合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审查、核发中医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个体行医)执业许可证和推行中医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在统一规划下,组织实施中医的科研教育工作;承办省、市中医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宜。
科 长:赵 敏
电 话:(028)83977802
电子邮箱:zyk@xdw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