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保科(法制科)
负责农村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规划及实施意见,并协同有关部门拓展社区卫生服务范围,积极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搞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负责对全区传染病及消、杀、灭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预防接种及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计划管理;负责卫生防疫业务管理;协助各级政府组织防疫人员对重大疫情进行防治,控制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依法对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卫生、放射卫生等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的防治和人群的营养指导;负责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妇幼卫生保健、妇女和儿童疾病的防治和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指导与质量监督。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和队伍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卫生执法检查;负责核准卫生许可和重大卫生行政处罚;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
科 长:陈虎昌
副科长:刘 强
电 话:(028)83997142
电子邮箱:fbk@xdws.org